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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仪器学会奖学金奖励条例

  更新时间:2014-07-08 点击量:1405

      一、总则
       为鼓励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开拓、大胆创新,为发展我国仪器及测量控制事业培养创新型人才,中国仪器学会设立仪器仪表奖学金,特制定奖学金条例。
        二、奖励范围、等级
        本奖学金是在中国仪器学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的设奖院校中按规定名额的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中进行评选。每年评选一次。
        设奖等级为:
        特等奖1名(可空缺),奖学金10000元;
        一等奖约25%,奖学金3000元(其中本科生约占3/5,硕士、博士研究生约占2/5);
        二等奖若干名,奖学金2000元;
        三、评奖程序
        1、设奖院校推荐。每年6月底,由各设奖院校,根据第四条规定选拔学生,填报正式材料,并于9月20日前送(寄)到评审委员会秘书组。
        2、评审委员会评审。每年10月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评审委员出席会议费用自理)。
        3、颁奖。评审结果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获奖学生所在学校及本人,同时将获奖名单公布在相关报刊、学会和仪器仪表及测控专业等媒体上。证书、奖牌及奖金由评审委员会秘书组寄送各学校,并由各校自行或联合组织颁奖仪式。
        四、获奖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仪器仪表及测控专业,具有创新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2、道德高尚,成绩优异。
        3、本科生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低年级同学若为“三好生”外,还必须具有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的实践能力。
       (2)在各级科技竞赛中,成绩显著并获奖;
       (3)在参与科研项目的毕业设计、课程设计等项目中,成绩突出并获“优”者;
       (4)在业余科技制作、实验设备的改进中,有具体的作品或创新;
       (5)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科技刊物上发表论文(含正式录用)或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发表论文;
       (6)在社会实践中成绩突出,并完成调研报告或建议,且已提交有关部门或被采纳、登载。
        4、研究生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导师负责的鉴定、获奖、成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某一方面取得重要突破或进展;
       (2)在导师的指导下,实际承担或参与某项具体的科研项目,完成规定的设计或试制任务,已取得一定的创造或阶段性成果;
       (3)在国内外一、二级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含录用者),在会议或国内一级学会组织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发表论文;
       (4)在实验室建设及实验设备改造方面作出重要贡献,为所在单位制做出某台(套)具体的实验装置、演示系统(含软件),开设了一项新的实验课,或使实验室配套;
       (5)在导师负责的某项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设计或工艺改造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设计、工艺在某个产品上、某个部门获得实际应用、并被使用部门验收、认可;产品已转让有关企业并正式签定转让合同(含意向协议)。
        五、申报材料及相关事宜
        1、填写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奖学金申请登记表(包括当年成绩及成果)。
        2、提供研究成果奖励、发表论文等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与登记表内容一一对应,标注清楚。
        3、登陆中国仪器仪表学会(www.cis.org.cn)填写申请登记表,由导师、班主任和院(系)填写审查意见,下载填好后申请表,加盖公章,附证明材料一并寄(送)至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材料应一致。
        4、各设奖院校申报的学生应是不同学位的学生,并保证本科生申报数量。
        5、已获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奖学金的学生3年内,不再申报。
        6、应国内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申请,经评审委员会讨论,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批准,可在本奖学金下设立分奖项。
        7、连续两年放弃奖学金申报或连续两年均没有学生获奖的学校,
评审委员会将调查情况并督促其改善状况,若仍无效,评审委员会将通过决议,取消该校设奖资格。
        六、评奖机构
        1、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是讨论决定有关重要事宜的领导机构,委员由中国仪器学会各届理事会聘任。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组和秘书组,具体负责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秘书组由1—2人组成,负责日常事物的处理工作。
         2、设奖学校。目前设奖学校有23所:
 清华大学、天津大学、重庆大学、浙江大学、东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长春理工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上海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华侨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沈阳工业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中国计量学院、四川大学。
         七、经费来源
         奖学金经费由中国仪器学会提供,并争取获得有关单位的赞助。